市場推廣聯盟協議
本市場推廣聯盟協議(下稱「協議」)由任何訂立本協議並受其條款及條件約束的實體或個人(視乎情況而定)(下稱「聯盟合作夥伴」)與維太格科技有限公司(WEITAIGE TECHNOLOGY CO., LIMITED,地址為香港旺角彌敦道 721-725 號比利時銀行大廈 14 樓 1405A 室)(下稱「Billion Connect」)共同訂立。
第 1 條 – 協議條款的同意
用戶申請註冊成為聯盟合作夥伴,即視為已同意並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
第 2 條 –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聯盟合作夥伴成功註冊並收到 Billion Connect 發出的電郵確認當日起生效。
本協議及聯盟合作夥伴資格的有效期為一年,自用戶成功註冊成為聯盟合作夥伴當日起計,該日期將透過電郵通知。
聯盟合作夥伴資格屆滿後,聯盟合作夥伴可按照申請時的條款及條件提交新申請,重新申請加入聯盟計劃。
第 3 條 – 市場推廣及相關服務
Billion Connect 會向聯盟合作夥伴說明推廣 Billion Connect 服務的流程及步驟。在本協議有效期內,Billion Connect 可根據聯盟合作夥伴的需要,不時提供用於廣告宣傳的市場推廣材料。Billion Connect 會向聯盟合作夥伴提供優先品牌規格、標誌、內容,以及用於追蹤(如適用)的 Billion Connect 鏈接(含完整內容)。
第 4 條 – 傭金及付款
除非 Billion Connect 與聯盟合作夥伴另有協議,否則透過以下所述追蹤方式可證明是聯盟合作夥伴市場推廣努力促成 Billion Connect 售出的每項產品,Billion Connect 應向聯盟合作夥伴支付售出產品每項 10% 的市場推廣費用,即 Billion Connect 收取的淨額(不含稅項)。
Billion Connect 會追蹤並記錄透過聯盟合作夥伴市場推廣鏈接售出的產品訂單。聯盟合作夥伴可在其自身的聯盟合作夥伴賬戶中查閱相關訂單。
聯盟合作夥伴累積傭金金額達 [20] 美元時,可申請提現。如對金額有任何爭議,雙方應透過協商解決。任何爭議的解決均不影響其他無爭議的應付款項。
凡產品被退貨、退款或被認定為欺詐性交易(例如退單、重複訂單或透過機器人 / 虛擬專用網絡進行的購買),均不納入傭金計算範圍。如發現差異,Billion Connect 有權在付款後最長 90 天內追溯調整或扣留傭金。
第 5 條 – 內容
雙方各自對其網站或其他任何平台上的內容承擔全部責任。雙方同意,與各自網站或平台相關聯或鏈接的任何材料,不得包含宣傳酒精、煙草、非法物質、裸露內容、色情內容、非法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郵件欺詐及金字塔式銷售計劃)、非法建議或招攬,或誹謗、中傷或其他非法內容的內容。如違反本第 5 條的任何禁止性規定,Billion Connect 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聯盟合作夥伴應就 Billion Connect 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或開支作出彌償。
第 6 條 – 許可及專有權利
Billion Connect 授予聯盟合作夥伴一項有限、不可轉讓、非獨家的許可,允許其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僅為實現本協議所載目的,並在與內容相關聯的範圍內,複製、使用、存儲、設置、公開展示及傳輸 Billion Connect 的內容及其任何商號、商標及服務標誌。
聯盟合作夥伴確認,Billion Connect 的材料、廣告及網站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商號、商標、服務標誌、內容、文字、圖像、軟件、功能、頁面及其他設計與佈局、媒體及其中的其他材料)(下稱「獲授權內容」)均為 Billion Connect 或第三方所有或授權使用;受版權、商標及其他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且除本協議明確規定外,未經 Billion Connect 事先書面同意(該同意由 Billion Connect 全權酌情決定),不得複製。本條規定不應被解釋為轉讓或轉讓與獲授權內容相關的任何及所有權利。
聯盟合作夥伴保證,其不會直接或間接基於 Billion Connect 的獲授權內容創建、使用或分發任何衍生作品(包括但不限於對獲授權內容的修改、組合、改編或變更)。「衍生作品」指基於、源於或受獲授權內容啟發而創作的任何作品,包括但不限於經修改的標誌、組合標誌或創意變體。任何此類未經授權的衍生作品均明確禁止。如聯盟合作夥伴違反本條的禁止性規定,則所有因違反本協議而創建的衍生作品的權利、所有權及利益應自動歸屬並成為 Billion Connect 的獨有財產。不論該等衍生作品是在獲得 Billion Connect 明示許可的情況下創建,還是在未獲得該許可的情況下創建,此項所有權轉讓均會發生。聯盟合作夥伴茲不可撤銷地放棄對該等衍生作品的任何及所有主張,並同意簽署為實現或確認所有權轉讓予 Billion Connect 所需的任何文件。
第 7 條 – 保證
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其有權訂立本協議並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雙方進一步向對方保證,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涉及或將使用的材料及網站:
(ⅰ)在任何國家的法律下,現時及日後均不構成或不會成為有關虛假來源標示、虛假廣告或不正當競爭的通知或申索的標的;
(ⅱ)現時及日後均不包含或不會被指稱包含任何實際或潛在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侵犯任何人士的專有權、知識產權、合同權或其他權利、或盜用任何人士的商業秘密、姓名、肖像或身份的內容、作品、名稱、標誌、名稱、材料或鏈接;
(ⅲ)現時及日後均不包含病毒、蠕蟲、惡意代碼、陷阱門、後門、定時器、時鐘、計數器、FTP 服務器或其他限制程序、指令或設計,亦不包含旨在收集、追蹤或傳輸有關聯盟合作夥伴、Billion Connect 或材料或網站用戶信息的網絡信標、網絡蟲、間諜軟件或其他類似的隱藏或透明代碼、腳本或程序。
第 8 條 – 免責聲明
雙方均不保證其服務或網站不會中斷或無錯誤,亦不保證使用其服務或網站可獲得的表現或任何結果。
第 9 條 – 獨立承辦商
聯盟合作夥伴應以獨立承辦商的身份提供本協議所載的服務,不應作為 Billion Connect 的僱員、代理人或經紀人行事。作為獨立承辦商,聯盟合作夥伴應自行負責繳納適用法律就其報酬徵收的所有稅項。聯盟合作夥伴明白,Billion Connect 不會從其報酬中預扣任何稅項款項。
第 10 條 – 終止
任何一方可在向另一方發出 15 天事先書面通知後,以任何理由且無須說明理由終止本協議。
第 11 條 – 轉讓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得不合理地拒絕),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轉委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責任的履行。任何一方試圖轉讓、轉移或分包其在本協議項下產生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的行為均屬無效。
第 12 條 – 通知
本協議要求的任何通知,如在接收方的正常營業時間內或之前透過電郵發送,則視為在發送當日收到。
第 13 條 – 責任限制
在任何情況下,Billion Connect 均不應就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間接、附帶、特殊、相應或懲罰性損害承擔責任,即使已告知其可能發生該等損害亦然。根據本協議,Billion Connect 的總賠償責任不應超過申索提出前 12 個月內向聯盟合作夥伴支付的傭金總額。
第 14 條 – 適用法律及管轄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但不考慮其法律衝突原則。雙方均不可撤銷地服從香港法院對解決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的專屬管轄權。 更新及修訂
本協議可不時更新、修訂或補充,Billion Connect 應透過電郵或其在通知時可使用的其他書面形式,將本協議的任何該等更新、修訂或補充以書面形式通知聯盟合作夥伴。
本協議最後更新日期:2025 年 8 月 25 日

